论坛管理员 发表于 2008-12-8 23:39:07

【公告】关于近期在网站内出现的一些有明显人身攻击、过激言语的帖子的处理意见

1 请不要攻击他人
请任何网友都不要在花果山户外休闲网的任何地方对任何人进行人身攻击。所有的条目都应当对事不对人。人身攻击会给我们的会员造成伤害,没有喜欢被侮辱。

2 应该做什么
部分网友强烈建议把可以看到的某些人身攻击性文字删除,尽管这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但是确实是处理人身攻击非常恰当的方法。如果某个会员多次对其他人进行攻击,那么就会被禁止。请把那些侮辱性的文字都当作病态的发泄。

3 还应该这样
请注意,所有在对话页上面留下的争吵,所有人都能看到。所有不理智的行为不仅仅是个人素质的反映,而且也会让其他会员当成网站会员的反映。所以,请保持冷静。

4 理智
对于一个条目,不同的网友可能有不同的意见。反对他人意见的用户想要表达自己的看法,参考他们的意见可能会让文章更加充实,更加的中立。请记住:我们都是网站的一员,我们都是文明网友。

所以,请不要攻击他人
没有任何理由对其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所以不要这样做。
比如
一些人身攻击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

对其他用户的否定和不尊重 ,比如“****是王八蛋”类型的评论:“TMD ,***真無恥。”“呸呸呸...”
对其他人进行法律威胁
死亡威胁
对某些法定正式企业的恶意污蔑、诽谤、诬陷、造谣等

这些行为一旦发现,实施侮辱的用户会被管理员封禁。管理员在做出封禁行为的时候,应该解释理由。

5 如何避免人身攻击
试着这样做:
讨论条目内容,而不是别人的观点。这不是说你同意某人的意见,通俗说来就是“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从不草率地否决别人的观点
如果要争论的时候,尽量用文明语言,讲事实摆证据,而不是过激言语

6 出现了人身攻击,怎么办?
如果你发现了对他人攻击的言论,请主动报告斑竹和站长,建议删除这些言论。

7 花果山的精神
如果你把自己当作花果山户外休闲网的忠实会员,请牢记我们的网站是大家建立和维护的,所有人身攻击的行为都是和花果山精神相违背的。

8 互助互敬
花果山户外休闲网宗旨:汇聚资源,倾心服务,学习交流,友爱互助。花果山户外休闲精神:阳光、快乐、团结、奉献、共享。尊重他人就是等于尊重并热爱花果山。

天呀 发表于 2008-12-8 23:59:16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版主能够不去攻击别人,还怕别人攻击啊!

为什么版主删我的帖子不给说明理由!

就那么点度量吗?

天呀 发表于 2008-12-9 00:01:24

不让人说话,索性关了论坛,那样就天下太平了!

天呀 发表于 2008-12-9 00:06:57

从发表文章到现在,二个小时了,没有管理给我说明,为什么?
我那里有过激的行为,我们在理性的探讨问题!为什么连跟帖都删掉?

北极星 发表于 2008-12-9 06:31:41

文明探讨拒绝人身攻击,花果山是一个文明健康热爱生活的群体,所有的会员都应遵守论坛规定。以下是一年多前成立论坛时的版规。

花果山论坛总版规(各版版规以此为前提)一、论坛性质
1.本论坛为60、70年代人为主题的论坛,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个在网上可以休闲、学习和成为朋友的平台。
2.花果山是同一时代人共同交流一个平台,以怀旧、休闲、生活、健康、运动、职业交流等为主题,以那个时代人曾经经历过以及现在正在经历的生活过程为主轴,共同探讨排解在生活、工作上、家庭生活中的压力,交流、互助让我们的未来更加充满机遇充满希望。

二、基本规则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严禁发布有关政治、色情、宗教、迷信等违法信息。
2.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3. 互相尊重, 遵守互联网络道德。遵守各分版的版规。

三、奖励

1.勋章奖励:为特殊奖励,由论坛发放给对论坛有特殊贡献的网友,或某些重大活动的获奖者。
2.精华奖励:各版优秀的帖子都有机会获得,标准由各版版主规定。
3.积分奖励:包括,威望、金钱、贡献值等,以下情况可能获得积分奖励:

    - 优秀的原创,讨论或转贴,标准由各版版主规定
      - 各种活动奖励;
      - 其他值得鼓励的行为;

4. 加亮、置顶等其他奖励:特殊意义的帖子,会得到加亮置顶等奖励。

四、惩罚

1. 发布政治、色情等危及论坛生存的内容者,永久禁言。

2. 以发布广告为唯一目的、或未上论坛先想广告的马甲,永久禁言。

3. 任何形式的人身攻击,视严重程度给予清理、罚分、禁言、清除ID惩罚。

4. 任何恶意注册,永久禁言所有可辨识的主ID与马甲。

5. 同一主题的转贴,不得在各版发布2次或2次以上;同一主题的原创或讨论帖,不得在各版发布3次或3次以上,违者清理。

6. 刷版、扫楼、纯水等恶意行为,由各版版主定义处理并处理,总版或以上管理人员有权优先处理。

7. 其他未标明的恶意破坏行为,视严重程度,是否故意,给予清理、罚分、禁言、清理ID惩罚。

小鱼儿~~ 发表于 2008-12-9 18:53:50

:/042 :/042 :/042 合为贵!

小幺 发表于 2008-12-9 19:55:04

:/042 :/042 :/042 原帖由 小鱼儿~~ 于 2008-12-9 18:53 发表 http://www.hyhgs.com/images/common/back.gif
:/042 :/042 :/042 合为贵!

酒神浪子 发表于 2008-12-9 20:41:43

请各位自重、互勉!支持文明语言

孤独求败 发表于 2008-12-12 19:05:38

原帖由 自由飞翔 于 2008-12-9 10:29 发表 http://www.hyhgs.com/images/common/back.gif
支持文明语言,反对任何形式的人身攻击,这是任何网站和文明网友必须做到的!支持管理的及时提醒和扶正,只有健康、文明,并在充分尊重他人人身权力的基础上的探讨才有意义!才是我们大家所喜闻乐见的,这一点可以看 ...
严重支持!!!!

3399 发表于 2008-12-12 22:37:23

这里是健康和快乐的花果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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